常用介質防爆等級

日期:2020-06-10 14:50:55 人氣:198

防爆的概念

1、爆炸必須具備的三個條件:

 

  1)爆炸性物質(flammable air flammable dust):能與氧氣(空氣)反應的物質,包括氣體、液體和固體。(氣體:氫氣,乙炔,甲烷等;液體:酒精,汽油;固體:粉塵,纖維粉塵等。)

 

  2)空氣或氧氣(air or oxygen)。

 

  3)點燃源(source of ignition):包括明火、電氣火花、機械火花、靜電火花、高溫、化學反應、光能等。

 

  易爆物質:很多生產場所都會產生某些可燃性物質。煤礦井下約有三分之二的場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質;化學工業中,約有80%以上的生產車間區域存在爆炸性物質。

 

  氧氣:空氣中的氧氣是無處不在的。

 

  點燃源:在生產過程中大量使用電氣儀表,各種磨擦的電火花、機械磨損火花、靜電火花、高溫等不可避免,尤其當儀表、電氣發生故障時。

 

  客觀上很多工業現場滿足爆炸條件。當爆炸性物質與氧氣的混合濃度處于爆炸極限范圍內時,若存在爆炸源,將會發生爆炸。因此采取防爆就顯得很必要了。


2、防爆:防止爆炸的產生必從三個必要條件來考慮,限制了其中的一個必要條件,就限制了爆炸的產生。

 

  在工業過程中,通常從下述三個方面著手對易燃易爆場合進行處理:

 

  1)預防或最大限度地降低易燃物質泄漏的可能性;

 

  2)不用或盡量少用易產生電火花的電所元件;

 

  3)采取充氮氣之類的方法維持惰性狀態。

 

3、危險區域的等級分類

  危險場所區域的含義,是對該地區實際存在危險可能性的量度,由此規定其可適用的防爆型式。

 

  1、國際電工委員會/歐洲電工委員會劃分的危險區域的等級分類

 

  0區(Zone 0):易爆氣體始終或長時間存在;連續地存在危險性大于1000小時/每年的區域;

 

  1區(Zone 1):易燃氣體在儀表的正當工作過程中有可能發生或存在;斷續地存在危險性10~1000小時/每年的區域;

 

  2區(Zone 2):一般情形下,不存在易燃氣體且即使偶爾發生,基存在時間亦很短;事故狀態下存在的危險性0.1~10小時/每年的區域;

 

  中國劃分的有效區域和以上相同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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